我是女神?及“我是女神”之另一面

——我的結婚離婚故事

今年三月八號「婦女節」那天,我作爲嘉賓上了希望之聲的節目《誰是真正的“女神”》,談了談中共國女性的地位及其演變等問題,沒想到我在社交媒體上分享此視頻時,引來一波留言說「你是女神」。

看到這種評論,不知怎的,我心中一動,想起不久前的一個經歷。

那天一名親戚因受我母親之託,跑去找一個跟我見過幾面、卻幾乎從來沒有跟我講過話的單身男,要給我「提親」,結果那名單身男說,我是「大名鼎鼎的才女」,他配不上,一口就回絕了!

這就是作爲「女神」的悲哀?

其實,我從不認爲地上有任何一個人配得上被稱爲神。人就是人,再怎麼了不起,也還是個人。更何況我並沒有多麼了不起。我也如每一位女性一樣,有著普通人的喜怒哀樂,所思所懼。

******

我和前夫是一九八八年祕密結婚的,到二零一四年正式「祕密」離婚,我們的婚姻,持續了二十六年。

******

爲何叫「祕密結婚」呢?因爲八八年我仍在北大上研究生,按中共的「計劃生育、晚婚晚育」政策,雖然法定結婚年齡是二十歲,但因爲「晚婚晚育」政策,事實上,凡是黨管得著的地方和單位,女性一般要二十五歲才讓你結婚,而我當時只有二十二歲,還不到「晚婚」年齡。

他則剛研究生畢業不久,分到中科院系統的一個科研單位,單位剛好要分房子,而單身職工連排隊的資格都沒有。於是同事慫恿他去領個結婚證好排上隊。

當時外地學生能拿到北京戶口留在北京、能在北京擁有住房,都是跟摘星星難度差不多大的事。他是因爲在研究生期間就有了一項發明專利,合成了一種原來世界上沒有的材料(他是北大化學系高分子專業的),單位費了好大勁,才把他留下來的。

於是我硬著頭皮去找系裏管開結婚証明的輔導員,好像是當時我們系的團支部書記。要有單位証明才能去辦結婚證。

好在輔導員很理解排隊等房的「剛需」,於是答應給我開証明,但是讓我承諾,不能告訴同學(她怕其他人都來找她),且二十五歲前不能要孩子。

我當然就答應了。

就這樣,我們祕密領了結婚證。他只花了兩塊多錢買了半斤水果糖發給同事,宣佈自己「領證」了。我則對同學朋友瞞得死死的,誰也不知道我已經結婚的事。

我們也沒有舉辦任何儀式,或照婚紗照之類的。「領證」後我帶他回我四川老家時,對親友謊稱將到他老家辦婚禮;等我們回他老家時,又謊稱在我家已經辦過了,就這麼混過去了。

其實他母親攢了好多錢,本來希望給她的獨生子辦一次風光的婚禮的。但我們都痛恨任何外在的儀式,覺得自己是完全嫁給/娶了愛情,當時也年輕,不懂得去滿足別人的心願。這就叫年輕任性吧?

******

結果呢?他工作不過半年,就從單位辭職下海了,房子當然也沒分上。當時他沒有任何收入,靠跟北大後勤「第三產業」合作的關係,住在一個不要他錢的地方:學生浴室樓中一個只有六平方米、只能勉強放下一張單人牀的半地下室,房間裏除了那張單人牀外什麼也沒有,還裏布了各種上下水的管道,又黑又潮又冷。

但這個半地下室,離我當時住的研究生宿舍樓四十五樓,只有五、六分鐘的步行距離,所以我們的「祕密婚姻」,就是從這個又黑又潮又冷的半地下室開始的。

他創業伊始,就趕上八九學潮。所以相當長一段時間,公司完全沒有任何進展,連執照都辦不下來,更別說收入了。當時我一個月只有七十五塊錢收入,是國家給研究生發的「工資」,我們真不知是什麼混過來的。

有一次他不知是營養不良,還是急火攻心,居然在半地下室裏一頭栽到地上,暈了過去。我好容易才咬牙把他弄回到牀上。

******

那時候,我基本上完全是個「小鳥依人」型的。他在我心中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,他就是我的全部。如果他頭天死了,第二天我就會去跳樓。

題圖中這張照片,就是我跟他剛談戀愛不久時照的。那時我才二十歲。有一天我穿著這身我上高中時母親給我手工做的泡泡袖衣服,準備跟他一起去參加他的什麼朋友聚會。

我們騎車走在街上時,他突然說,我穿著這種衣服像個中學生一樣,然後再說了什麼我就忘了,總之好像是有點嫌棄我會丟他的人的意思。

我一賭氣,掉轉頭就騎回去了,剩他一人去參加朋友聚會。騎回去的路上,我心中那叫一個委屈呀。他不知道我的經濟狀況。當時家裏給的錢只夠吃飯,根本沒有閒錢買衣服,而這種窘況又不好意思跟他說,就只有自己哭鼻子的份兒,還擔心他會怎樣看我,會不會覺得我整天就會耍小脾氣,等等。

(寫到這裏,突然想到:哎喲,談了那麼久戀愛,也從沒向他「訛詐」過什麼,他也從來沒有送過什麼禮物給我……)

******

一九九二年,我們的孩子出生了,那年我二十六歲,我守住了二十五歲前不要孩子的承諾。

分娩時的醫療事故,讓我的健康完全毀了。人們常把女人比作鮮花,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一朵還未來得及完全綻放,就已經枯萎凋謝、委頓於塵的落花。

我的心情變得極差。他無論怎樣做,都很難使我再開心,當然也更無法使我恢復健康。

有時他想,只要我能再開心起來,哪怕我去找個「小白臉」他也願意。不過他補充說:「別讓我知道。」

******

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那天,一切都變了。

那天我得到一本《轉法輪》。這本書帶給我的衝擊,比我前三十年讀過的書加起來還大。讀完兩遍《轉法輪》,我就在心裏對自己說:「我知道自己是來干什麼的了,我是來修煉的,而且我確信世界上再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將我拉下水。」

******

修煉之後,很快的,他就發現我變了,變化太大了。以前都是我三天兩頭就情緒低落,鬧脾氣,使性子,他要麼得小心翼翼別惹著我,要麼得變著法子哄我開心。

我修煉後,他很快就發現他再也不需要哄我了,不但不需要哄我了,他想不開時,我還能哄哄他,開導開導他之類的。

我什麼時候都是開開心心、通情達理的,再也沒有什麼事情能讓我像以前那樣氣惱或發脾氣了。

另一個最明顯的變化是,我的身體完全康復了。

不但康復了,身體好得、壯得簡直太驚人了。

修煉後的第一個冬天,北京來了很嚴重的流感,單位大部分人都輪流生病、住院,家裏從孩子、到他,再到他父母,他們都輪流病了兩遍了,我也沒事。

有一天家裏煤氣用完了,家裏的「壯勞力」全都病著,我就居然一個人將幾十斤的大煤氣罐抱在懷裏,一口氣抱上了三樓!他們全都驚呆了……

******

婆母看到我的變化,歡天喜地地支持我煉功。她怕我冬天在外打坐冷,給我縫了兩個大棉腿套,我盤好腿後,往上一套,把兩條腿包得嚴絲合縫,一點兒也不冷了。

******

就這樣到了一九九九年。然後,鎮壓來了。我被抓四次,勞教一年,險些把命丟在勞教所裏。

******

二零零一年四月,我經歷九死一生從勞教所出來後,對他說:「咱們賣房子賣地,砸鍋賣鐵走人吧。」

在勞教所時,我就想好了要出國,要把自己在勞教所經歷的、所看到的寫成書,在海外發表。後來我寫成了,中文書名叫《靜水流深》,英文書名「Witnessing History: One woman’s fight for freedom and Falun Gong」。

但是,他從來也沒考慮過「賣房子賣地」離開中國這個選項。把我送出來不再受迫害,他的目標僅止於此。

二零零一年九月,我真的成功逃到澳洲,十八天後就遞交了避難申請。

也不知過了多久,到移民局接受難民面試時,移民官問我,「你先生當時跟你一起出來的,既然你受迫害那麼嚴重,他爲何敢又回到中國去呢?」

我趕快替他辯解道,我們的孩子還在中國,他的父母也在中國,他是父母的獨子,他的公司他也必須回去打理,等等。

替他辯解的同時,我的心卻不知怎麼「咯噔」一下,腦中飛快閃過一個問題:「在他心目中,到底什麼才是最要緊的?」

這個問題剛一閃現,我就趕快把它甩出去了。我當時對他是那麼的有信心,我真心的認爲,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拋棄了他們的妻子,他也不會拋棄我的。

******

二零零三年,我的難民申請獲批了。我馬上就著手申請他和孩子過來團聚。二零零四年,他們兩個的澳洲永久簽證都批下來了,他卻因爲在中國正做著一個大項目,舍不得走,所以只把孩子送了過來。

事實上,他也怕自己在黑名單上出不了境牽連女兒,所以讓十一歲的女兒獨自坐飛機,經由第三國,飛到澳洲來。

在我從勞教所被釋放三週年那天,女兒到達了悉尼。我從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手中「簽收」了她。

******

他一心一意的做著項目,總以為,項目馬上就要見效益了,等有個結果再走比較好。

誰曾知,中共死死的盯著他的公司呢,他們對他公司的財務狀況,恨不得比他自己還清楚。

他那個項目很大,與基建有關,前三年,基本都是一味的付出與投入,沒什麼收益。等到公司剛剛開始要有收益、且是大收益時,他突然接到工商局的通知,讓他把公司關了。他問為什麼,工商局說:「不為什麼。反正不是經濟原因就對了。」

很顯然,「不是經濟原因」的那個原因,就是因爲他的太太是個煉法輪功的。

他四年的心血和努力,就這麼白白的付諸東流。他這才不得不懷著滿腔的憤懣、無奈和疲憊,於二零零六年底到了澳洲。

可是,那個時候,好像就是「喝涼水都會塞牙」的倒黴階段。到澳洲不久後,他又把自己的護照給毀了。

因為不能離境,之前許多在美國、臺灣、歐洲等地的業務關係,也不得不中斷,讓他在失卻了家園、失卻了事業的同時,更失去了許許多多再次創業的機會……

******

我出國後沒有感到任何不適應。在大學和研究生時代,雖然出國風很盛,同學們都快走光了,我因熱愛中華文化,從沒打算出國。

九七年修煉後,讀到我們師父九六年於泰國曼谷寫的經文《大法不可竊》,裏面提到,法輪大法不是「為了你們的民族如何」,而是「宇宙大法,佛法的根本」時,我頭腦中的民族概念,包括國家概念都突然就泯滅了,沒有了。

或者說,那篇經文的力量和內涵,讓我一下子超越了國家和民族的概念,體會到了佛家所說的「衆生平等」是什麼境界。在我的心中,從此「普天之下,莫非蒼生」了。

所以二零零一年逃到澳洲時,我在頭腦中、在情感上並沒有任何不適應。我感覺,我走到哪裏,都是在人間,都是一樣的。

******

但是,他就完全不一樣了。他英文不好,在澳洲無親無故,完全沒有任何根基,在中國又習慣了做大生意、大事情。那種落差和對比,對他來說,很難忍受吧。

他的心態漸漸變得很壞。我盡了很大勁兒幫他。但是,也許我幫他的本身,就是個問題……如果連上街問個路都需要我才能搞定的話,於他來說,這意味著什麼?

******

更糟糕的是,他一次洗衣服時忘了把口袋裏的護照拿出來,所以護照在洗衣機裏被攪成漿糊、徹底毀了。到悉尼中領館去補辦,結果,因爲他是我的家屬,中領館就是不給辦!

因爲沒有護照,他真真切切感到了坐牢般的苦。

******

經過兩年多的痛苦等待和煎熬,他終於等來了可以入籍澳洲的那一天。

入籍宣誓時,他全程沒有笑過,臉色一直鐵青,比哭還難看。

我能想像到,他的心中,一定是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。那一本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澳洲護照,拿在他的手中,卻代表著一份永遠失卻家園、失卻親人、失卻生命和文化之根、失去事業、在新的環境中又很難適應、很難打開局面的悲憤、苦悶和無望、無助——這不是他自己的選擇,這不是他想要的。

******

終於有一天,他真的是咬著牙對我說:「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!」

然後他說,與我的緣份到頭了,欠我的,他已經還完了。

然後他就毅然決然的走了。

分居五年後,他到悉尼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因爲我們已經事實分居這麼久,法院當然就判決離了,況且孩子也已成年。

******

誰曾想到,那麼「純粹完美」的愛情,也有結束的一天?

二零零七年,當他第一次「試探性」地提出分手時,用「晴天霹靂」、「五雷轟頂」來形容我當時的感受,也一點不爲過。

整整五年的時間裏,我如行屍走肉般,全然沒了生機。

那種痛苦,甚至超過關在勞教所中被折磨得九死一生之時。中共是惡魔,它折磨我,我心中只有鄙視,我從沒盼望從惡魔處能得到什麼恩賜。

然而,親人、最愛之人的轉身離去……有時,我痛得想拿刀子在自己的心上扎個口子出來,好把胸中積澱的那讓我喘不過的氣的東西放一點出來……

然後就是,生命被抽空之後的空落……

那首著名的《我儂詞》說:

「把一塊泥,捏一個你,塑一個我,

將咱兩個一起打破,用水調和,

再捏一個你,塑一個我,我泥中有你,你泥中有我。」

我覺得,兩個人從相愛起,到能在一起過日子,其實真的是需要這個將咱兩個一起打破,用水調和的過程。那個過程是痛苦的,因爲都要經過無數痛苦的磨合,最後才達到我泥中有你,你泥中有我的程度。

我和他雖然都是彼此的初戀,相互都是一見鍾情,愛得死去活來的,但在談戀愛時,也經歷過兩次長達數月的正式分手、無數次未到分手程度的冷戰,才能在最後達到「我泥中有你,你泥中有我的完全契合的程度。

那麼現在,他走了。這等於是把那兩個泥像再次打破,將原來屬於他的泥都抽走,剩下一半的爛泥、一半的碎末,我要把這堆爛泥、這堆碎末,再重新捏一個沒有他的自己……

太難了,太痛了。

我用了整整五年時間,才讓那個痛離我而去。

然後,又整整過了七年,加起來一共十二年,我才能夠慢慢地向身邊最親近人的透露:我已經離婚了。

所以我才說,我這是「祕密離婚」。

我就是這麼一個「傻而長情」的人。

******

心痛到過不去時,也曾想過:我的這份痛,就是人類的所謂「共業」,或是人類整體道德下滑的體現吧?

要是在道德高尚的古代,結婚了就是一生的承諾,哪裏會因爲什麼外在環境,或任何變化而改變?

******

更多的時候,我會想,這要麼是我以前欠過人家的,要麼是,因爲我沒有修煉好,宇宙中的壞東西,利用這種形式迫害折磨我。

******

是的,這的確是一種迫害。事實上,他也爲此坐過三次牢。

第一次,是99年7月20日那天(詳細經歷請點這裏),他陪我到北京中南海邊上的府右街上訪,二話不說就被抓起來,跟我一起,與數千名法輪功學員一道,在北京石景山體育館被關了一天。

那是對法輪功的全國性鎮壓的正式開始。

第二次,是在99年12月26日,那天中共要開庭審判原法輪大法研究會的幾名成員,我想去旁聽,並且還計劃著,如果有機會,我想爲他們辯護,說99年4月25號那天,我是自己要去中南海上訪的,並不是他們煽動我去的。

去之前,我問他要不要跟我去,他說要,我們就一起開車去了。

結果是,我們連法院的大門朝哪邊開都沒看見,就被守候在街上的警察抓了起來。

這一次我們是被正式拘留了,一起在崇文區看守所被關押48小時。他在男監,我在女監。

這事兒當時在看守所挺轟動的,因爲居然來了一對北大畢業的、「璧人」一般的研究生夫婦。 這是看守所的歷史中是頭一回吧。(詳細經歷請點這裏

第三次,是在2002年10月,當時中共黨魁江澤民在他謝任前最後一次出訪美國,我與其他幾名法輪功一起向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、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法庭寄出起訴書﹐控告江澤民、羅干、曾慶紅以及6.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學員﹐實行國家恐怖主義。

江澤民剛到第一站芝加哥,就吃了這麼一「悶棍」。

還有另一份由其他幾名法輪功作爲原告,依据美國《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》和《酷刑受害者保護法》,向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提起的訴狀,居然直接送達到了江澤民下榻的理茲(Ritz Carlton)酒店,遞到了他的保安手裏!

幾天後,前夫就在北京被抓了,家也被抄了,也沒有通知家人,也不知道他被關在哪裏。當時只聽說,中共已經準備用「插播衛星」這個罪名,判他十年以上。

他的母親受驚過度,不久就被查出患了癌症;他的姐姐打越洋電話來罵我,威脅我不許亂說亂動,否則他在裏面會被他們整死……

那時候真難啊,像天塌了一樣。除了必須救他之外,孩子和他父母的生活,也立刻成了我必須考慮和負擔的問題。

焦急和似乎是來自看不見的地方的鋪天蓋地的壓力,差點把我擊垮。每天早上,我如若不是咬緊牙關,那會連牀都起不來。而我知道,如若我哪天不硬挺著起來,那可能永遠都起不來了……

最難是,到底怎麼,才能救他、才能讓他在裏面少受傷害?

******

我算計來、算計去,也算計不明白。最後一咬牙說:不管了,我只能向前衝,兩軍相逢,勇者勝!

我選擇了不接受他們的脅迫。我絕不閉口,絕不認他們利用人質威逼我這個「邪」。

我也堅信,對付邪惡的最佳辦法,就是曝光它們,而不是替它們掩蓋。

我開始到處去揭露中共的邪惡,除了接受各大國際媒體採訪外,我從聯合國的人權專員,到澳洲的各級議員,再到他曾經的生意夥伴,都一一去講到了。

事實証明。我是對的。他們原來威脅要關判他十年以上,但關了三十五天後,他們把他放了。

有一件我不曾想到的事是,在他的生意夥伴中,有一位丹麥人,聽我講了他的事情後,立刻義憤填膺向丹麥外交部提出抗議,讓丹麥外交部向中共外交部抗議:你們這改革開放怎麼搞的?怎麼我國公民的生意夥伴說不見就不見了?

更巧的是,這位丹麥人的太太的中學同學,那年剛好是歐洲人權委員會的主席,所以就在訪問中國時,專門提出了他被抓的事情。

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因素促使中共將他釋放的。但無疑,沒有沉默是對的。

而且,從那以後,中共知道「扣人質」對我沒用,我的其他所有在中國的親人,反而安全了。

******

但無疑,這個打擊對他、對他家人都太大了。他母親患上癌症,在他出獄後不久,死在了他的懷中。我很難想像,作爲一名十足的孝子,他當時的心情是怎樣的。

他始終不肯跟我講他在監獄裏遭遇了什麼。我小心翼翼的問過,他總是很不耐煩的說:「你就別問了!」

後來我聽他姐姐說,他出來時,頭髮和鬍子長得像野人一樣,那樣子要多悽慘有多悽慘。他當時在牢中萬念俱灰,曾經想過出來後要去西藏出家……

******

到他真的出來時,有朋友說,他受苦了,拉他去外省散散心。

結果呢?這個「心」散到一半,他居然談成了一個當地的大項目,項目面積多達30多平方公里。

在此之前,他是北大教育投資顧問公司的總經理,因爲我修煉法輪功,有人就說三道四,說不能用他這樣的人當總經理,等等。

他是個特別要強、特別要面子、特別聽不得閑話的人。於是他就自己辭職了。

沒想到,剛成爲「無業遊民」的他,又在「散心」時給自己找到了「工作」。他對那個項目期許很高,一直埋頭苦幹,澳洲簽證辦好了也不肯馬上過來與我和孩子團聚,直到2006年,公司剛要開始有收益時,中共再次迫害他,把他的公司關掉,他這才被迫無奈,來到澳洲……

******

所以我一直想,沒有這麼殘酷的迫害,沒有這麼多顛覆性的代價需要他去付出,沒有那些天大的壓力和苦難,要他用血肉之軀去承受,沒有那種迫害永不會結束的無望……我和他之間,應該是不會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吧?

******

不過,事到如今,我已經完全走過來了。對於他,只剩下良好的祝願了,同時我也感念他沒有在我最困難的時候離開我。

******

人世間的事,走到今天,已經變得無比繁雜和紛亂了吧。我們身在其中,哪能免俗呢?

所以,回到開頭的主題,我是女神嗎?

我的目標的確是追尋神。但是,在真的能修到神的世界去之前,我也始終不過是個人罷了。

被人奉爲「女神」,其實不是什麼好事呢,對吧?

3/12/2021 * 初稿

3/14/2021 修訂

3/20/2021 第二次修訂

3/25/2021 第三次修訂

******

後記

我一直以爲,我永遠也不會講我和他之間的「離婚故事」,而且這也是一個永遠也不可能講清楚的故事。

真沒想到,我不但講了,而且,我自認爲,還講清楚了。

我發現,寫作於我來說,是一種療癒,一種淨化,一種理清。

寫完這篇,我總算對自己、對關心我的朋友和讀者有個交代。從此可以真正全然放下,邁向新的階段了吧。

曾錚1986年夏天攝於北京。這是在一個遠房親戚的家中,親戚是名高幹子弟。

曾錚1986年夏天攝於北京。這是在一個遠房親戚的家中,親戚是名高幹子弟。

 

 

此条目发表在LIFE STORIES 人生故事分类目录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