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徵婚啓事”

情人節那天,在臉書上發了個貼:“沒有情人的情人節,俺愣把它過成勞動節了。”然後有人留言說,這“有點像徵婚广告。”

有好幾天的時間,我一直在構思,要不真的登個徵婚啓事?

在想“臺詞”的過程中,不知怎麼就想起一個臉書朋友離開臉書前發的一個帖子,說要遠離“索取型人格”的人怎樣怎樣。

她並沒有說這個帖子針對誰,但我一看,不知怎麼就覺得是針對我的。於她來說,我一直在“索取”吧。

仔細一想,自己真的就是個“索取性人格”之人。在想像著有個伴侶時,也是在盼望從人家那裏得到什麼吧。我自己能付出什麼呢?好像什麼也沒有。前夫之所以遠離我,除了因迫害造成的顛覆性代價和艱難、無望之外,另外的原因之一,也是因爲我的“索取性人格”吧。

如此說來,我的根本執著,或最根本要改變、要修掉的東西,原來依然是私。

在此種根本性執著未能去掉之前,還徵什麼婚呢?拉倒吧。

生活中的困難,如幹不了體力活等等,仔細一想,都是用錢就可以解決的問題。

不是有人說,凡是用錢就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難題嗎?那我還找什麼“老伴”呢?我沒有什麼可付出的,當然也不應該期望得到什麼。

就把自己守護好,就已經很不錯了。

對,就從此死了“徵婚”這個心吧。

是爲記。

2/17/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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