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恆的情感(十六)——那座都市

文:田甜

題記:從小就一直覺得,我來到這個世界,就是為了找到一個人,找到一種特殊的情感。一旦找到,我的生命就會充滿喜悅與光明。如果失敗了,生命就會失去意義,陷入無邊無際 的黑暗……

接前文

十六、那座都市

我對於紐約的了解,僅限於熱播劇《慾望都市》。那座燈紅酒綠、紙醉金迷的精彩城市,對於剛剛回复單身的我,不但沒有吸引力,反而有種怕被吞噬的恐懼。

我對紐約大學的了解,僅限於電影《華爾街》。

聽完道格拉斯飾演的蓋葛,在影片中教導巴德時那些自信、貪婪、赤裸而直白的語言,會讓人忍不住要想一下康德的話來安慰自己: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震撼,一是我們頭頂燦爛的星空,二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。

等自己真正來到了紐約,才親身體會到,這個城市給人的感覺就像中央車站:它歡迎每一位願意來旅行的人,但它也會讓你明白,這里永遠也不會是你的家。

這裡對於美國本地的人們來說,是一個中轉站,家在後面,夢想在前面。

這和我作為一個外省人待在北京時的感覺,沒有太大的差別。漂泊了太久,無論待在哪裡,都只是城市名稱的差異而已。

我只相信,我的家,在那個能給我「永恆的情感」的人那裡。

和商學院的的同學們參加各式各樣的派對,總覺得整個人很抽離。有一次甚至在大家跳舞的時候,坐在群魔乱舞的人群中,看iPad预习第二天的功課,結果被一個瑞士的同學一把拉起:「Ariel,你在幹嘛?你現在是在紐約,世界上最精彩的城市。你這是在浪費生命!」

這位同學太不了解我,我的字典裡從來沒有「浪費生命」這個詞。無論境遇如何,我總是對世界充滿好奇。「閱人」和「讀書」對我來說是最快樂的事情。每一個人,都是一個奇妙的世界,有時和一個人短短的交談,看一個人短短的文字,我就好像已經經歷了那個人的一生。所以,我總是喜歡和與我非常不同的人交往,因為這可以讓我經歷很多不同的人生,所以在北大我有很多國際學生的朋友。來到紐約,相對於其他華人同學,我也很快融入這裡的環境,大多數都是都和國際學生在一起,這位瑞士同學就是其中一位。

還有一位很特別的伊朗同學,是位很有創意的攝影師。

在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,他並不知道我曾經炼過佛家氣功,卻讓我用雙手合十的姿勢站在NYU的Logo下留影。多年之後,每次看到這張照片都會覺得很觸動,那個我自己都快要放棄找尋的我,在那個時候,他居然可以看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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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伊朗同學成了我在纽约最好的玩伴之一,他教會了我很多攝影技巧,我也經常和他一起出去拍照,練習拍攝的手法和創意。他教會了我一樣很重要的東西:創意是從對「不可能」的追尋中獲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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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走在中央公園,拿著相機,我問自己,為什麼那麼想要記錄生活中美好的點點滴滴。

記得小時候的我,在一次看完小美人魚的電視短劇時,一個人回到房間蒙頭大哭。我覺得人的生命消失之後,在這個世界什麼也留不下。總有一天,任何人的生命都將會成為永恆的黑暗。那現在的生命再精彩,又有什麼意義?

當時爸爸安慰我說:「每個人不都是這麼過來的嗎?享受當下的生命就好了,你還那麼小,你的未來長著呢。」在爸爸的安慰下,我終於從這種不知從何而來的巨大傷感中,回到現實的世界。

但我始終相信,一定有一種方法,可以擺脫那種「永恆的黑暗」。可如果這是生命無法避免的結局,我至少要給這個世界留下點什麼,比如一些美麗的東西。

所以後來,我對於如何捕捉生命中各種美好的方法,變得非常熱衷而擅長:文字、音乐,視覺藝術、各種方式的美學…… 因為心中的某個角落總是绝望的認為,這些美麗的表達,很有可能是我曾經在世間存在過的唯一痕跡。

紐約大學Stern商學院繁忙的課業,和這個城市那麼多的美麗瞬間,幾乎讓我把當年那場大火的真相,給拋諸腦後。

直到那次遊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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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s is the story about how I found my faith, lost it, and found it again. 这个故事,是关于我如何找到我的信仰,如何失去,又如何再次找回它的旅程。文中關於修煉的內容,均為個人淺見。希望能给每一位寻求幸福和梦想的人,带来温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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